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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解读《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

  ○ 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幼儿园,完成相应工作。

  ○ 2020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加城镇普惠性资源供给。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是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园需求的重要保障。据悉,由于没有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联审联管机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普遍存在没有规划、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2017年对全国学前教育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些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的流失,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主要原因。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本次治理一是要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二是要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三是要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通知》要求,2019年6月底前,要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幼儿园,完成相应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重要职责。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邢海峰表示,住建部将指导各地城乡建设部门在老城区改造、新城开发、居住区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中,把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中,并按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在此过程中,住建部门要坚持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园优先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资产国有的普惠性民办园,确保公益普惠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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