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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农业局四举措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助力产业脱贫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引领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新年伊始,汉滨区农业局台出多项举措,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促进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一、 精心谋划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围绕生猪、茶叶、核桃、魔芋、蔬菜五大主导产业和特色小众产业,以融合发展为目的,以规划布局为手段,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以镇、村为单位,立足土地资源、气候环境等基础条件,科学制定了6条产业线路图,打造“一河一沟一梁”集中产业带,高起点、高水平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二、强化包抓帮扶责任,推进规范健康发展。 及时成立了6个新型经营主体包抓帮扶工作组,深入指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自身的优势,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有效地衔接起来,不断地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影响和带动了周边群众生产,极大地提升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联农户的运行机制。并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利益联结、项目申报等方面进行就地会诊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在镇、村建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技术指导及土地流转、劳务信息和纠纷调处等服务,不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主体发展活力。 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十百千万”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航母型现代农业园区培育方案》等一系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配套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职业农民、农业园区帮扶力度,通过新增支农资金倾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涉农财政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和登记服务、项目倾斜、税收优惠、用地用电、人才支撑等方面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并作为“三变”改革承接主体,积极参与“三变”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对新型经营主体帮扶机制,实行“三品一标”品牌奖励措施,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品牌、用品牌,增强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四、强化承载带动能力,推进农业产业脱贫。 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不断增强新型经营主体承载能力,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探索实施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入园务工、产业帮带、股金分红、带动发展同质产业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形成了“牛蹄模式”、“阳晨模式”、“忠诚模式”、“企业+基地+协会+农户模式”、“支部+支部+X+贫困户模式”等产业脱贫和三变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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