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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批复设立辽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刘温馨)近日,国家防总印发《关于将辽河流域防汛抗旱协调领导小组调整为辽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批复》。这标志着我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七大江河及太湖均成立了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辽河流域防汛抗旱协调领导小组2010年7月成立以来,在国家防总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了流域防汛抗旱指挥协调作用。面对辽河流域日趋复杂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国家防总依据有关规定,调整设立辽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健全完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进一步凝聚辽河流域防汛抗旱合力,提升流域防汛抗旱综合应急能力,确保辽河流域江河安澜和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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